❷ 測量、確認用設備的情況

測量、確認用設備的情況

測量、確認用設備分為10座儲槽(合計容量約10,000㎥)×3部,分別負責「接收」、「測量和確認」及「排放」這三個工程,一邊進行工程輪轉循環,一邊運用設備。

  • A部接收

  • B部排放

  • C部測量、確認

ALPS處理水的測量結果(2024年6月26日)
⇒確認已經滿足排放標準

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濃度

告示濃度比總和 

規定標準
1

分析結果

告示濃度比總和
0.18

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濃度

告示濃度比總和 

規定標準
1

※關於我們自主確認的、沒有顯著存在的核種,已確認所有對象核種均沒有顯著存在。

氚濃度17萬貝可/公升

確認了小於100萬貝可/公升

  • ※對於氚濃度較高的ALPS處理水,考慮到放射性會隨著時間經過而自然衰減,因此安排在排放期間的後段進行排放。這點在實施計劃中,以規定上限為100萬Bq/L的方式呈現(由氚濃度較低的ALPS處理水開始依序排放)。
  • ※上述的氚濃度,相對於氚的告示濃度限度(60,000Bq/L)的比率(即稀釋前的告示濃度比)為<2.83>,但會在排放到海洋時使用大量海水稀釋,以滿足規定標準(按740倍進行稀釋後,氚的告示濃度比為<0.0038>)。

本公司委託的外部機構(化研)的測量結果

▶氚濃度:17萬貝可/公升

▶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的告示濃度比總和:0.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