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LPS處理水的測量結果()
⇒確認已經滿足釋放標準
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濃度
告示濃度比總和
規定標準
1
※關於我們自主確認的、沒有顯著存在的核種,已確認所有對象核種均沒有顯著存在。
氚濃度萬貝可/公升
確認了小於100萬貝可/公升
- ※對於氚濃度較高的ALPS處理水,考慮到放射性會隨著時間經過而自然衰減,因此安排在釋放期間的後段進行釋放。這點在實施計劃中,以規定上限為100萬Bq/L的方式呈現(由氚濃度較低的ALPS處理水開始依序釋放)。
- ※上述的氚濃度,相對於氚的告示濃度限度(60,000Bq/L)的比率(即稀釋前的告示濃度比)為<>,但會在釋放到海洋時使用大量海水稀釋,以滿足規定標準(按740倍進行稀釋後,氚的告示濃度比為<>)。
本公司委託的外部機構(化研)的測量結果
▶氚濃度:萬貝可/公升
▶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的告示濃度比總和: